各企業請注意,殘保金申報時間到,截止到9月30日24:00,未按1.5%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請在規定時段按時繳稅!
申報有誤可以自行選擇“申報更正”或“申報作廢后重新申報”;如殘保金已繳納,只允許申報更正。
申報作廢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作廢,查詢已申報的殘保金,填寫作廢理由提交即可。
申報更正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錯誤更正,“申報表種類”選擇《殘疾人就業保證金繳費申報表》,“申報日期”“所屬期”選擇需更正的時期,點擊“查詢”—“更正申報”。
需要注意的是,若“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有誤,無法通過電子稅務局修改,請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
北京殘保金申報方式
包含三種申報方式:網上申報、現場申報、郵寄材料申報
網上申報:登錄北京市殘聯官網 “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審核”專欄、互聯網網址:
//kstbcs.bdpf.org.cn:8443/wbxt/#/login ,北京市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平臺“跨省通辦”專區 “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專欄進行申報。按要求上傳勞動合同(服務協議)
現場申報:到稅務登記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或指定地點進行申報;所需申報資料如下:
1、提交《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書》。
2、《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表》。
3、存在以下情況的,還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或復印件1份并加蓋公章:
(1)所申報殘疾人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應提供人事部門出具的在編說明。
(2)所申報殘疾人為勞務派遣方式安排就業的,應提供《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殘疾人就業認定表》:
(3)所申報殘疾人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協議)、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單位不一致的,按《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審核實施辦法(暫行)》第五條,提供相應的上下級隸屬關系材料、殘疾人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項目申報材料、代發工資協議。
(4)用人(工)單位對所申報殘疾人的工資、社會保險數據有異議的,提供其工資收入憑證、社會保險權益記錄。
郵寄材料申報:郵寄申報材料(材料同現場申報)至稅務登記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或指定地點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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