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是由時間限制的,保護期限是十年,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辦理商標續展手續就可以了,商標續展只是走下流程,沒有什么風險。找家靠譜的代理公司為您辦理即可。當然小心別人騙了。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以上也就是說,如果商標到期后六個月內趕緊辦理完成商標續展手續,那么只是多付了商標續展的延遲費用,商標還是保住了。辦理一次續展就可以延長十年的商標權有效期,時間不是從續展完成之時計算,而是從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這種情況下的商標到期是不會令商標失效的,所以趕緊聯系商標代理人快速辦理商標續展吧。
(1)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就會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直接辦理的就會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通過郵寄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過代理辦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2)如果續展申請需要補正的,商標局就會給申請人發出補正通知要求申請人限期補正。申請人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那么商標局有權對續展申請不予核準。
1、在一年后對因到期失效的商標重新提出注冊申請,如果一年時間后在遞交申請注冊的同時發現別人也在搶注你的商標,可以在其初審公告階段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
2、如果不幸地,失效的商標已經被別人搶注成功,還可以就已經注冊的商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并同時申請商標重新注冊。
3、與商標注冊人協商是否可以辦理商標許可使用,或者直接把商標購買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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