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要擁有自己的商標,一般都是選擇進行”商標注冊“申請,當然如果嫌麻煩也可以選擇購買一個商標,今天大掌柜就給大家講下”商標轉讓“中有哪些行為是無效的,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想了解更多商標注冊知識,或是其他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歡迎關注知春路知識產權商標交易網我們有問必答!
商標注冊證失效
這類情況一般是指: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并在六個月寬展期內未提出續展申請,或該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標局已注銷的商標。
擅自改變注冊商標文字、圖形及其組合
注冊商標是經國家商標局審定備案的,使用人不得擅自進行變更。擅自進行變更的注冊商標不得轉讓,且不受法律保護。
自行改變注冊人名義、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自行改變注冊人名義、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而未辦理變更手續的。注冊人的名稱、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確定性的特征,是確定注冊商標專有權所有者的重要依據,不得隨意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受法律保護。
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
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注冊商標經過長期使用,可能已為相關公眾所熟知,消費者可能將使用同一注冊商標的商品聯系起來。在注冊商標轉讓時,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和誤認。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誤認,法律規定: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申請,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沒有一并轉讓的。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否則,容易給消費者造成混淆與誤解,喪失保護商標專有權的意義。因此,法律規定,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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