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耐克來說,這一年好像過得不太順利......去年六七月份,與耐克合作了長達24年的瑞士天王費德勒轉投優衣庫的懷抱,而費德勒也揚言要拿回專屬LOGO商標;到了今年4月份有媒體報道,經過近一年的磋商,費德勒與耐克雙方的談判有了新進展,費德勒將從耐克手中收回“RF”商標。想了解更多商標注冊知識,或是其他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歡迎關注知春路知識產權商標注冊申請我們有問必答!
然而除了要失去費德勒“RF”商標之外,耐克在去年還鬧出了商標侵權的行為。
在戛納國際創意節上,Nike以一則名為“Nothing Beats a Londoner”的廣告短片獲得社交與意見領袖大獎,這本是件好事,結果在廣告的最后,在出現的運動衫上赫然印著“LDNR”字樣的耐克標志,這就給耐克帶來了麻煩,因為“LDNR”是英國當紅品牌Londoner的簡寫。
這種情況自然讓品牌“LNDR”很不高興,直接把此事訴諸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品牌權益,并且贏了。法院判決Nike對LNDR的商標涉嫌侵權,不能再使用“LNDR”的標志。法院表示,Nike在廣告發布前6個月就進行了商標檢索,對“LNDR”商標已被注冊的信息早已獲知,但仍在這一前提下繼續發布這則廣告。
禍不單行,近期耐克又吃上了官司......
據外媒報道,多倫多猛龍隊的球星科懷-萊昂納德已正式對耐克提起了訴訟,原因是耐克在沒有征得他同意的情況下,對他設計的“Klaw”簽名商標進行版權注冊以及商業用途。
2011年,萊昂納德是耐克旗下Jordan(喬丹)品牌的簽約球員,那時候他自己參與設計出以手掌為主元素的個人標志,但耐克隨后自行申請了商標版權,并且對外聲稱公司單獨創建了該標識。
萊昂納德聲稱,早前因為與耐克簽約,所以允許耐克及其Jordan品牌在部分產品中使用“Klaw”標志。但到了2018年,隨著萊昂納德轉投新贊助商,他計劃繼續在其服裝和鞋類等產品領域使用這一標志,但發現商標被耐克搶先注冊。
有意思的是,《紐約時報》報道,洛杉磯快船隊暗地里調查并試圖購買“Klaw”商標權,期望以贈予萊昂納德的方式博取好感,增加引進這位球星的籌碼。但一名耐克高管表示公司拒絕任何出售方式,盡可能長久擁有該商標版權。
目前,耐克和萊昂納德暫時沒有對這場商標案件公開置評,至于案件如何進展,也只有等后續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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