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企業需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2、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3、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4、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
5、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6、企業的其他指標,如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必須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無錫市企業如何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1.企業進行自我評價。企業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之前應認真閱讀相關文件和認定標準,客觀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則可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進行企業注冊登記。
2.進行網上注冊登記。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寫注冊登記表,將填好的注冊登記表發至認定機構。認定機構完成企業身份確認,并將用戶名和密碼通過網絡告知企業。
3.企業提交認定申請。企業根據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進入網上認定管理系統,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發至認定機構,并將規定的申請材料提交認定機構。
4.認定機構組織認定。認定機構收到企業完整的申請材料后,組織專家審查,專家組長匯總各位專家分數,按分數平均值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組綜合評價表》(附件5)。具備條件的地區可進行網絡評審。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綜合審查(可視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提出認定意見,確定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報送時間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5.公示和頒發認定證書。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認定時間以公示時間為準,核發證書編號,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企業名單,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認定機構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公章);有異議的,須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由認定機構核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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