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金及附加包括什么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企業應當設管“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其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稅費,企業應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期末,應將“稅金及附加”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稅金及附加”科目無余額。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會發生應付未付稅款的情況,不需要預計應納稅金額,同時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結算或者清算的問題。因此,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產生印花稅應納稅額義務是,直接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營業稅金及附加的審計程序是什么?
1.營業稅金及附加。獲取或編制營業稅金及附加明細表,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根據審定的本期應納營業稅的營業收入和其他納稅事項,按規定的稅率,分項計算、復核本期應納營業稅稅額,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3.根據審定的本期應稅消費品銷售額(或數量),按規定適用的稅率,分項計算、復核本期應納消費稅稅額,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4.根據審定的本期應納資源稅產品的課稅數量,按規定適用的單位稅額,計算、復核本期應納資源稅稅額,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5.檢查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項目的計算依據是否和本期應納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合計數一致,并按規定適用的稅率或費率計算、復核本期應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6.結合應交稅費科目的審計,復核其勾稽關系。
7.根據評估的舞弊風險等因素增加的審計程序。
8.檢查營業稅金及附加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列報。
推薦閱讀:
5602人閱讀
3911人閱讀
2540人閱讀
1974人閱讀
1661人閱讀
1552人閱讀
1413人閱讀
1386人閱讀
1197人閱讀
1143人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