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安排殘疾人就業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并為其選擇適當的工種和崗位,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比例的,需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錄云南省電子稅務局網址:
https://etax.yunnan.chinatax.gov.cn,點擊申報入口:我要辦稅。
二、辦稅人員選擇登錄
當我們用企業用戶完成企業身份驗證后,系統彈出辦稅人員選擇界面,點擊辦稅人員信息選擇,核對辦稅人員信息。
三、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常規申報”,點擊居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
四、按照操作提示依次申報。
五、點擊申報表,彈出提示,點擊確定,根據企業自身實際情況填寫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上年在職職工人數、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聯系電話等基礎信息,確認信息無誤后點擊提交。
六、彈出納稅人聲明,點擊確定。
七、對提交的報表確認無誤后,可點擊全申報,系統提示結果。
八、對于已簽約稅銀庫三方協議的納稅人,系統將自動發起扣款,如需約定扣款日期,請使用預約功能,同時確保賬戶內擁有足夠的余額,以避免產生滯納金,尚未簽約三方協議的納稅人,請及時到稅務大廳開票繳款。無需繳納殘保金的納稅人,無需點擊“預約”。
溫馨提示: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 12月31日,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實行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 1.5%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對在職職工人數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
3.自2020年1月1日起,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仍按當地平均工資的2倍執行,社會平均工資的口徑為城鎮私營單位和非
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
4.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申報,繳費人于每年9月、10月、11月申報繳納當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5.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如實向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未在規定時限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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