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投資行為,按性質分為債權類投資和股權類投資。
一、債權類投資
根據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征,通常劃分為3小類。
1、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模式通常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并且該金融資產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支付的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
簡單說就是收取利息+本金為目標。比如:應收賬款、貸款、債權投資。
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企業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又以出售該金融資產為目標。并且該金融資產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支付的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
簡單說就是收取利息+本金+出售為目標。比如:其他債權投資、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企業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也不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資產為目標。并且該金融資產一般不符合本金+利息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征。
簡單說就是以出售金融資產為目標。比如: 交易性金融資產。
二、股權類投資
股權投資,即權益性投資。
(一)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依據對被投資單位產生的影響,分為以下三類:
1、控制
是指投資方擁有對被投資單位的權利,通過參與被投資單位的相關活動而享有可變回報,并且有能力運用對被投資單位的權利影響其回報金額。
控制的表現形式通常是合并,包括吸收合并、新設合并和控股合并。常見的是控股合并,即被合并方保持獨立成為合并方的子公司。
2、共同控制
是指按照相關約定對某項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該安排的相關活動必須經過分享控制權的參與方一致同意后才能決策。
在判斷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時,首先判斷是否由所有參與方或者參與方組合集體控制該安排,并且該安排相關活動的決策是否必須經過這些參與方一致同意。當且僅當相關活動的決策要求集體控制該安排的參與方一致同意時,才存在共同控制。
通常表現合營方為對合營企業的投資。
3、重大影響
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決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并不能夠控制或者與其他方一起控制這些政策的制定。
一般投資方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間接持有被投資單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決權時,通常被認定為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除非有明確的證據表明該種情況下,不能參與被投資單位的生產經營決策,不形成重大影響。
在實務中,較為常見的方式體現為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者類似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通過在被投資單位財務和經營決策制定過程中的發言權實施重大影響。
通常表現為聯營方對聯營企業的投資。
在確定能否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時,一方面應考慮投資方直接或者間接持有被投資方的表決權股份,同時要考慮投資方及其他方持有的當期可執行潛在表決權在假定轉換為對被投資單位的股權后產生的影響,如被投資單位發行的當期可轉換的認股權證、股份期權及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影響。
(二)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
是指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決策既不能決定,也沒有參與決策的權利。
如果被投資方是上市公司,短線持有的,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長線持有的,分類為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如果被投資方是非上市公司,則分類為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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