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前來咨詢有關綜藝節目版權美國的問題,小編也將結合多年的經驗整理出來一些與綜藝版權怎么劃分的這個問題相對應的答案分享給大家,希望對大家有莫大的幫助!
美國的綜藝節目主要是針對美國人的口味量身定制的。比如《周六夜現場》,脫口秀主持人不會懼怕任何不可以說的東西,節目的亮點在于無論調侃什么,都能把現場的觀眾逗得哈攔仿哈大笑!
美國脫口秀受歡迎,美國的選秀節目同樣受到人們的關注。《美租滲國達人秀》從全美尋找有才藝的達人進行現場表演,最后有幾個評委確定是否晉級。參加的達人有表演柔術的,有表演魔術的,還有的表演具有生命危險的項目,比如用箭射人頭上的蘋果。
國內某電視臺也從美國引進過綜藝節目的版權,比如《極速前進》,十幾位參與者跑遍全球,完成弊衡脊任務,最終獲得高額美金獎勵!
相比美國綜藝,國內的綜藝普遍缺乏創新性,幾乎引進的比較多,很少去開發新的綜藝節目。而且國內做得比較久的綜藝節目很少。國內的綜藝節目不可能像美國的綜藝節目那樣沒尺度,但可以探索新的綜藝節目類型,而不只是室內綜藝和室外真人秀!你喜不喜歡外國的綜藝節目?
作 者 | 北京高院知產庭
執筆人 | 亓蕾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法官
二、綜藝節目著作權案件特點
根據調研,北京市法院綜藝節目著作權案件數量的增加與信息網絡技術的發展密切相關,整體來看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綜藝節目著作權案件數量呈現上升趨勢。雖綜藝節目著作權案件在全部著作權案件中的比例不大,但其數量在2012年之后大幅攀升。以海淀法院為例,2009年受理綜藝節目著作權案件僅3件,2012年受理綜藝節目著作權案件則上升至159件。案件增多的原因一方面是國內各家電視臺為提高收視虧姿族率,頻繁推出多檔綜藝節目,計算機網絡的迅猛發展,視頻網站競爭激烈。為了降低經營成本、吸引網絡用戶,部分視頻網站開始大量、頻繁使用綜藝節目充實網站內容,從而引發此類案件大幅上升。另一方面是電視臺、視頻網站等權利人的維權意識逐步提高。隨著綜藝節目投資制作成本的攀升,權利人為了最大程度保護自己的市場,越來越重視打擊侵權問題。
第二,涉案綜藝節目類型相對集中。根據原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出臺的相關意見,大體將綜藝節目分為婚戀交友類、才藝競秀類、情感故事類、游戲競技類、綜藝娛樂類、訪談脫口秀類、真人秀類等類型。其中綜藝娛樂類、婚戀交冊派友類、才藝競秀類節目占綜藝節目著作權案件的絕大部分,訪談類節目較少。
第三,網絡成為綜藝節目侵權的重災區。互聯網的發展使得傳統媒體和網絡媒體之間的競爭愈發激烈。視頻網站積極網羅包括電視臺綜藝節目在內的視頻內容吸引大量用戶訪問以增加網站獲利。視頻網站與視頻內容權利人之間的利益沖突加劇,在二者利益分配尚未形成統一規則的情況下,涉及互聯網的大量糾紛涌入法院是必然結果。
第四,綜藝節目主管行政管理機關的調處遏制了部分訴訟的發生。綜藝節目在我國的繁榮發展總體上受到歐美日韓港臺綜藝節目的影響,各大衛視紛紛效仿國外成功的綜藝節目,造成節目雷同現象較為嚴重。2010年上半年,湖南衛視向原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反映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節目涉嫌抄襲其交友真人秀節目《我們約會吧》。[1]上述糾紛經行政主管機關協調后未進入訴訟。
三、綜藝節目著作權案件審理的難點問題
目前,綜藝節目著作權案件的審理難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問題:
(一)綜藝節目性質的認定觀點不一
根據調研,司法實踐對綜藝節目的性質主要有三種觀點:
一是類電作品 。這是實踐中的多數觀點。該觀點認為綜藝節目從節目環節安排與策劃、拍攝過程到剪輯制作完成,具有一定的獨創性,系能以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屬于《著作權法》規定的類電作品。
三是錄像制品 。這主要是對“春晚”等晚會類案件的另一種觀點。該觀點認為“通常而言,電影和類似以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凝聚了劇本編寫、演員表演、導演執導以及攝像、配音、配樂、剪輯等大量前期創作和后期處理的綜合性智力成果,其對獨創性具有較高的要求。不可否認的是,‘春晚’在表現形式上與電影作品相近,均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并且在其攝制過程中,同樣存在機位的設置、鏡頭的選擇以及編導的參與,包含了大量的投入和辛勤的勞動,體現了一定的獨創性。然而盡管如此,其作為以展現現場精彩表演為主要目的的電視節目,在創作方法上仍與電影作品存在著較大區別。特別是在對拍攝內容的選擇、舞臺表演的控制、相關節目的編排等方面,攝制者并非處于主導地位,而節目的編導、攝像等人員按照其意志所能作出的選擇和表達也都非常有限。由此決定了‘春晚’所具有的獨創性尚未達到電影作品所要求的高度,不足以構成電影作品,屬于電影作品以外的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連續相關形象、圖像的錄制品,應當作為凝聚了一定智力創造的錄像制品予以保護。”[4]有的法院將晚會類綜藝節目認定為錄像制品,其理由除上述獨創性未達到電影作品要求的高度外,還認為“電影作品的特征還體現在用連貫的畫面表達思想感情,即用連貫的畫面講述故事,畫面之間具有內在的聯系,而涉案銷弊節目(元宵晚會)是由各個單獨的節目組成,節目與節目之間并未形成連貫的故事情節,各個節目之間的畫面無內在聯系,不符合電影作品的特征。”[5]
由于對綜藝節目性質的認定存有不同認識,有的法院在審理時回避了綜藝節目定性問題,根據原告獲得的授權內容籠統加以保護。
(二)綜藝節目模式的法律保護尚待深入研究
綜藝節目的跟風抄襲與綜藝節目模式緊密相關。節目模式到底是什么,是屬于思想還是屬于表達,如果屬于前者則不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范疇,如果屬于后者則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通說認為,包括綜藝節目在內的電視節目模式屬于思想的范疇,著作權法保護表達而不保護思想,因此節目模式不能成為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海淀法院在情感訪談節目《面罩》一案中,表達了上述觀點,其認為,“對《面罩》節目的構思、創意,只有通過語言文字、符號、線條、色彩、聲音、造型等客觀形式將這種構思、創意表達出來,才能被人們所感知,才能以有形形式進行復制。同時,當這種表達是獨創的且符合法律規定時,才構成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故《面罩》節目構思、創意本身并不屬于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保護范圍”。[6]國外對于節目模式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也有不同的觀點。在大多數情況下,電視節目模式在美國不能得到版權法的保護,但是記載電視節目模式內容的載體可以獲得版權保護。2003 年7月26 日,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認定電視節目模式不是德國版權法保護的作品。法國法院通過不正當競爭法來保護電視節目模式。荷蘭最高法院的判決承認節目模式可以享有版權法的保護。[7]
與節目跟風抄襲密切相關的一個問題就是綜藝節目的“版權”引進。各電視臺近幾年花費高額成本自國外引進綜藝節目“版權”,那么電視臺引進的到底是否是“版權”,如果是版權,那么必然應當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但是節目模式通常屬于思想范疇并不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那么電視臺引進的到底是什么?電視臺和國外節目制作方之間的合同到底是什么性質的合同?這些問題直接影響到了我國綜藝節目制作行業的健康發展,其約定俗成的認識需要在法律上重新檢討。
綜藝節目模式如果不能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那綜藝節目是否不存在抄襲的問題?而且現實中,綜藝節目的模仿之風雖然盛行,但確實不存在完全相同的兩臺綜藝節目。綜藝節目如果構成作品,理論上確實存在抄襲的可能性,但如何進行比對,如何進行抄襲認定,還是在《著作權法》之外有更為合適的法律保護途徑,上述問題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
(三)綜藝節目著作權侵權案件的酌定賠償額高低不一
根據調研,北京市法院綜藝節目著作權侵權案件的判賠數額基本上以法院酌定方式確定,考慮因素與影視作品案件所考慮的因素基本一致,如節目知名度、影響力,被告侵權行為的方式、侵權持續時間、過錯程度等。目前適用酌定賠償存在的主要問題是:1、權利人怠于對主張的損害賠償數額進行舉證。部分原因在于當前法院對于權利人的舉證多不予采信,比如某影視作品的商業許可使用合同,多數法院認為作為權利人自己提供的合同可能會存在價格虛高的問題,難以反映合理的市場價值,故不予采信。法院對證據采信率較低影響權利人舉證的積極性。2、司法判決中籠統羅列多種因素酌定賠償數額,未進行深入論理,且由于沒有統一的參考賠償標準,各法院自由裁量尺度差別較大。不同案件中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權時如何考慮酌定賠償的具體情節,不但與案件的客觀情況緊密相關,而且受法官業務素質、價值取向等主觀因素的影響也很大,因此甚至類似案件在不同法院酌定賠償數額也有差異較大的情況出現。3、調解數額和判賠數額差異巨大。有的法院統計,90%以上調解結案綜藝節目案件案件,對于地方臺綜藝節目,權利人可接受的調解數額基本在1000元/期左右,少數案件被告愿意支付3000元/期以上的賠償額。判賠數額在900元/期至8000元/期不等,判決與調解數額差異大,造成當事人對法院判賠數額不滿,降低法院裁判的權威性。
注 釋:
[1] 湖南衛視稱:其在2009年12月播出號稱“中國第一檔單身潮人交友真實秀節目”《我們約會吧》,而江蘇衛視在2010年1月開播的《非誠勿擾》在節目理念、節目形式上都與《我們約會吧》極其相似,在舞美場景、人物設置、環節設定等方面有明顯的抄襲嫌疑。而江蘇衛視則稱,《非誠勿擾》的創意是參考了國外十幾個真人秀和相親節目,但主要創意還是來自江蘇衛視之前的《人間》節目和選秀節目《絕對唱響》的配對賽,《我們約會吧》是一檔娛樂節目,而《非誠勿擾》是真人秀節目,兩者的規則和呈現方式不一樣,抄襲指責不實。原國家廣電總局對其申訴答復雙方協商解決。
[2] 參見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2012)西民初字第16143號民事判決書。
[3] 參見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2012)海民初字第20573號民事判決書。
[4] 參見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2009)海民初字第9477號民事判決書。
[5] 參見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2013)朝民初字第23448號民事判決書。
[6] 參見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2005)海民初字第15050號民事判決書。
[7] 參考黃世席:“電視節目模式法律保護之比較研究”,載《政治與法律》2011年第1期,第114-1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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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引用綜藝節目片段可能會侵犯版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六條規定:“著作權人對其著作的修改、匯編、改編、翻譯、演繹、發表、公開演出、放映、廣播、送達槐擾戚、李慎改制、網絡傳播和許可使用,以及著作的保護等權利,均受法律保護。”因此,如果您未經著作權人的書面授權,就引用綜藝節目片段,就可能侵犯著作權人的權利,從而構成侵權行為。鉛陵
是的呀!美影廠享有這些經典P的著作權,第三方歲譽如果乎激段做商用的話,肯定是需要授權的。但現在很多綜藝節目經常標榜致敬經典而忽略了版權的問題,但其實這些綜藝節目鉛局完全可以從符合法律法規的條件下,先和美影廠獲得經典P授權,然后再進行創作。
東方衛視極限挑戰我看過3期,很喜歡。韓版無挑,暫時還沒時間看。雖然沒看韓版,但從板友發言中瞭解到,極限大體就是挑選韓版的精華部分做了合輯,期間還融合其他韓國節目的成功元素,得到了一個沒有購買版權的所謂原創節目。不知道液塌這麼理解是不是合適。
版權綜藝節目起源我沒有仔細研究,但為大家所熟知是在近一兩年的大陸綜藝節目里面。一個一貫被認為不尊重智慧產權的地方反而版權節目蓬勃發展。臺灣目前好像還沒有興起,其他國家聽說的也不多。
買版權并不是為了買節目創意,因為這些可以免費獲取。
先說為什麼要買版權。
一、快速學習先進經驗。
沈玉琳講過,網路不發達時代,臺灣電視臺會派人出差去日本,悶在賓館看日本節目,偷錄之后帶回來大家一起鉆研。當初湖南衛視也派了很多人來臺灣看節目,算是偷師學藝。但是看節目只能看節目成品,具體的制作流程是看不到的。現在大陸電視臺有錢了,直接把師傅請到家里當家教,這樣可以迅速提升自己團隊的整體素質。奔兄前三集完全是韓國團隊操刀,中方團隊只是配合工作,近距離學習,迅速成長。韓國人撤走之后,中方團隊也做出了令人滿意的節目,收視率節節攀升。
二、利用原節目龐大的粉絲團炒熱話題。
近幾年韓劇韓綜韓國歌曲風靡中國,加上中國強大字幕組的幫助,韓國節目在中國有龐大的粉絲群體,版權引進就算是直接接手了韓版的大量粉絲。即便忠粉們對中國版嗤之以鼻,但謾罵和吐槽對炒熱話題意義重大,就像翻拍金庸劇一樣,穩賺不賠。
三、外來的和尚會念經,瞬間高大上。之前有很多荷蘭英國美國德國的版權節目引進中國。雖然這些節目在中國粉絲基礎不算好,但是歐美國家「原裝進口」就是最好的噱頭,方便電視臺立項,同時更容易說服明星加入。
再說央視為什麼提告
韓版無限挑戰在中國知名度很有限,比之前的跑男爸爸去哪兒低很多。而極限挑戰收視口碑雙豐收,才間接提高了韓版無限挑戰的知名度。央視作為花錢購買版權的一方,通過這種方式給自己節目預熱,也算是很常見的一種營銷方式。這在中國的各行各業都是一種慣用手法,絕不僅限于綜藝,更不僅限于抄襲。
央視不會傻到會認為訴訟能獲勝,只要有記者愿意發新聞稿,利用網友版權衛士的熱血炒熱自己就可以了,就像現在板上朋友一樣,只是盲目的支持央視。
下面是我要說的最重要也最敏感的一點,綜藝到底有沒有版權?
你可以生產女士皮包我也可以生產凳埋唯,你的可以叫香奈爾而我的不行,這是品牌保護。你發明了TNT炸藥我不可以做,這是專利技術。綜藝節目版權保護僅限于傳播,即東方衛視不經授權直接播放BC節目才算侵權,至于借鑒甚至翻拍算不算侵權概念還比較模糊,沒有成文的規定。有的節目有鮮明的特色,獨特的流程模式,比如好聲音的轉椅子,而有的節目形式多變,比如韓版無挑,抄襲就非常難以界定了。品牌、專利、版權的保護都是有一定限度的,美國福特公司首先生產了汽車,如果濫用專利保護,那麼你就沒辦法買到日本車了。
綜藝節目無非就是那麼幾種,游戲、歌舞、答題、訪談、真人秀等等,每一個類型都有成千上萬的節目,借鑒成功案例是非常正常的,誰也沒辦法跳脫世界完全原創,指責抄襲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比如「比手畫腳」這個游戲有多少個綜藝節目使用過已經無法統計,每個節目也僅僅是做規則上的小修整。如果都定義為抄襲世界上就沒有節目可以幸免了。世界上90%的偶像劇都可以說是改編自灰姑娘,但也只能說明灰姑娘是最有名而已,它是不是最早的我看也未必。
借鑒別人的成功元素,融合自身的特點做出好看的節目就可以了。東方衛視的極限挑戰我覺得就符合這一點。根據明星的形象做了重現定位,根據中國本地的優劣勢更改了游戲流程。部分借鑒部分改進,這是人類社會進步的最基本的方式。韓版的節目流程也不是100%原創的,同樣有大量內容借鑒自其他節目只是韓國綜藝真人秀起步較早,知名度較高棗培。
人們只會記住那個最成功的,之前的全部忽略,只后的全部抄襲,就像灰姑娘的故事一樣。
極限挑戰明顯是成功的,不斷攀升的收視率就能看出這一點。珠玉在前,央視變成了后來者,他一定會借鑒部分東方衛視的成功元素,到時候誰抄襲誰還是一個未知數。而一部分只看過極限而沒看過韓版的更是同樣會抨擊央視抄襲。因為大多數人的心里抄襲首先是有先后順序的,如果有人現在拿到灰姑娘的改編權,對所有偶像劇提告,那麼社會就亂掉了。
綜藝節目沒有版權,世界各國大體也是這樣做的。遠的不說,康熙之前臺灣談話性節目并不多,康熙紅了以后,十幾年開關不下百個談話節目,這一大堆節目不但流程相似,話題相似,連嘉賓都是同一波人,一個故事每個節目講一次。從沒有人提出過要購買版權的事情,制作單位和觀眾都沒覺得有什麼不對,甚至連口水仗都沒有。臺灣內部節目互相買版權,不符合上面我說的三點理由。同時大家也都公認,節目創意是不屬于智慧財產的,原創的價值只是占得先機而不是壟斷。
還用前面的例子,一個本地箱包廠花大錢拿到了香奈兒的授權,那麼他以后生產的產品就是名牌,可以以數倍于原價出售。另一個廠商沒有授權,同樣可以制作類似產品,只要不是完全一樣就不會有法律問題,但是價格就只能賣名牌的幾分之一。版權節目的價值僅此而已,只是商業運作的不同,大家義憤填膺的抨擊抄襲其實并沒有意義。
----謝謝眉來眼去
國內還沒有法律認定電視綜藝節目具有版權,因此目前還沒有出現判定綜藝節目版權抄襲的案例,對于綜藝節目版權訴訟的處理,一般是駁回或者撤訴。”雖然關于節目版權保護的法律規定散見于《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中,但是目前法律對于電視節目版權的保護很無力。
我國《著作權法》奉行的是思想、表達二分法原則,即保護思想的表達,但不保護思想,也就是說從中國目前的法律上講抄襲創意并不屬于版權侵害行為;版權侵害行為只有在節目形態中的所有或大部分元素均以一種很明顯的方式被抄襲才成立。但到底有多少元素,比如節目的場景設計、演出流程、制作手法被抄襲才構成侵權很難界定。
關于綜藝節目版權美國和綜藝版權怎么劃分的的內容就為您分享到這里,也希望本篇文章對您有莫大的幫助。如有其他需求,可與本站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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