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教育經費必須計提嗎?職工教育經費的提取和使用在“應付職工薪酬”賬戶進行核算。一般來說,職工教育經費必須計提。
職工教育經費相關規定:
根據自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就業促進法》,
1、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根據市場需求和產業發展方向,鼓勵、指導企業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
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與企業應當密切聯系,實行產教結合,為經濟建設服務,培養實用人才和熟練勞動者。
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2、第六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企業未按照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或者挪用職工教育經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處罰”。因此不按規定計提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是存在法律上的風險的。
職工教育經費在性質上類似于《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所規范的安全生產費和維簡費,其提取額都只是表明了可用于特定用途的資金額度,但提取時并未指明具體用途,因此嚴格來說并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對于“負債”這一會計要素的定義。
但考慮到此類經費的余額一般較小(低于審計可容忍誤差),并且如果不提取又會存在如上所述的法律風險,因此實務中都應當是按規定比例計提的,其余額反映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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