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稅增值額怎么計算?
土地增值稅是以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及其附著物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繳納的行為稅。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土地增值稅是納稅人按照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征收的,即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乘以速算扣除數系數計算出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其中,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的計算,主要涉及應稅收入、扣除項目的確定。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土地增值稅=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具體計算方法為: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時,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時,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時,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時,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比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轉讓商品房兩棟,取得收入總額2500萬元,應扣除的購買土地金額、開發成本金額、開發費用金額、相關的稅金和其他扣除金額合計1100萬元。計算該房地產開發公司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1)確認應稅收入2500萬元
(2)確認扣除項目金額1100萬元
(3)計算增值額:2500萬元—1100萬元=1400萬元
(4)計算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率: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率=1400萬元/1100萬元=127%
(5)計算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1400萬元*50%-1100萬元*15%=535萬元。
從該例子可以看出,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是按照先確認應稅收入,再確認扣除項目金額、增值額,以及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比率,最后計算出土地增值稅的應納稅額。另外,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的,應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
土增稅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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