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款所屬期什么意思?
稅款所屬期是指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產生納稅義務的時間。
個稅稅款所屬期怎么確定?
稅款所屬期定義的“取得”的期間指員工實際收到工資的月份,即單位實際支付給員工的月份。扣繳義務人支付應稅所得的同時,納稅人由此產生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所以從時間角度來看“所得期間”與“稅款所屬時期”屬于同一期間。
實務中企業(yè)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和相關的薪資標準,計算應計入職工薪酬的工資總額,借方按照受益對象分別計入當期損益等科目。
2019年12月31號某公司的會計計提了員工們12月份的工資(不考慮社保),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工資
研發(fā)支出——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某公司2020年1月10號發(fā)放工資時,應作如下的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個人工資和福利等應代扣代繳個稅部分)
銀行存款
2020年2月5號申報1月所屬期個人所得稅并扣繳個稅時,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假設當月的工資在次月發(fā)放,工資所屬期、稅款所屬期、稅款申報期三者的關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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