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進度的確定方法:本文中以購買電梯及安裝為例。
a.產出法:按照 實際測量的完工進度 、 評估已實現的結果 、 已達到的工程進度節點 、 時間進度 、 已完工或交付的產 品 等確定履約進度的方法。
b.投入法:投入的材料數量 、 花費的人工工時或機器工時 、 發生的成本 和 時間進度等投入指標
-成本法(最常使用): 累計實際發生的成本 占 預計總成本 的比例
-成本法 確定履約進度時,需要剔除的部分
并未反映 履約進度:非正常消耗(除非包括在合同中)
已發生的成本與履約進度 不成比例:
判斷標準(同時滿足)( 為客戶裝修包含電梯,先買后裝 ):
該商品(電梯與裝修)不可明確區分,即 不構成 單項履約義務
客戶 先取得 該商品的控制權, 之后才接受 與之相關的服務(安裝電梯);
該商品或材料的成本相對于預計總成本而言是 重大的企業 自第三方采購該商品 ,且 未深入參與其設計和制造,對于包含該商品的履約義務而言,企業是 主要責任人。
履約進度計算公式
a.履約進度=(累計發生的成本-與進度不成比例的商品成本)/(總成本-與進度不成比例的商品成本)
b.當期收入=(總收入-與進度不成比例的商品成本)??履約進度+與進度不成比例的商品成本-以前會計期間 累計已確認的收入
c.當期成本=(總成本-與進度不成比例的商品成本)??履約進度+與進度不成比例的商品成本-以 前會計期間 累計已確認的成本
(代為采購并安裝,一般按采購價收取客戶費用)
(4)履約進度 不能合理確定 時:企業已經發生的成本 預計能夠得到補償 的,應當按照已經發生的成本金額 確認收入,直到履約進度 能夠合理確定 為止。(收到的金額,小于等于成本的部分確認收入,超過成本的部分確認為合同負債;當履約進度 能夠合理確定或不再負有 向客戶轉讓商品的 剩余義務且已向客戶收取的對價無須退回時,將合同負債轉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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