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怎么做分錄? 托收承付結算是指收款人根據購銷合同約定,委托銀行在交付后向買受人收取貨款,買受人根據合同約定核對單據或貨物后,向銀行確認付款的結算方式。
托收承付的種類
在不同地方收取和承付的結算資金的退還方式分為收款人選擇的郵件和電報。郵電結算憑證一式五份。第一張優惠券是收款人向收款人的存款銀行;第二張是受款人委托存款銀行辦理托收后的收據;第三張支票券是付款人向存款銀行付款的憑證。第四聯收通知是存款銀行收到付款后向收款人發出的收款通知;第五聯承諾(付款)通知是存款銀行通知付款人按時兌付的付款通知。
托收承付的適用范圍
托收承諾結算方式僅適用于不同地區經濟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關勞動報酬的結算。委托代銷、委托代銷、賒銷的貨物,不得在其他地方收付、驗收、結算。
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款:應稅-增值稅-銷售稅
如何進行收、承兌的會計分錄?
托收委托是通過哪個會計賬戶進行的?
答:委托收款和托收、承兌是兩種不同的結算方式。
1、采用委托托收方式的,應當核算應收帳款或者應收票據(托收票據)。
2、以收貨、承兌方式銷售商品,應當核算應收賬款。
(1)發出商品,辦理托收手續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收到銀行的收款通知單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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