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物押金增值稅處理
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品:收取的押金,無論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銷售額征稅。并且逾期包裝物押金為含稅收入,需要換算成不含稅價再并入銷售額;稅率為所包裝貨物適用的稅率。
舉個例子說明:
一般納稅人的xx酒廠2020年6月向小規模納稅人飲企業銷售白酒,并開具普票上注明金額92800元;同時收取單獨核算的包裝物押金2000元。
銷項稅額=(92800+2000)/(1+13%)=10906.19
如果本文題目是啤酒、黃酒等一般包裝物沒有逾期的話,就只需要計算貨物的稅額了不需將包裝物押金并入銷售額計算。
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包裝物押金的相關規定:
1、包裝物押金與包裝物租金不是等同概念,有不同的涉稅處理。包裝物租金在銷貨時作為價外費用并入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
2、銷售貨物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單獨記賬核算且未逾期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并入銷售額征稅。(啤酒、黃酒及非酒類貨物適用)
【提示1】“逾期”是指按合同約定實際逾期或以1年為期限。
【提示2】逾期包裝物押金為含稅收入,需要換算成不含稅價再并入銷售額;稅率為所包裝貨物適用的稅率。
3、酒類產品:
啤酒、黃酒:按是否逾期處理;
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品:收取的押金,無論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銷售額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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