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離職如何交接工作?在會計離職需要交接工作時,請參考以下財務人員離職交接手續詳細內容:
1.交接前的準備工作
(一)根據崗位職責,逐一核對應當上交的材料,并寫出未完成事項的書面材料。
(二)收到的經濟業務尚未編制憑證的,應當完成。
核實所有內部和外部帳戶和資產及材料帳戶,并盡可能進行結算,處理無休止的轉帳清單。
(三)準備交接清單,轉會名單包括:實體的名稱,交接日期,項目交接和過渡內容,轉移雙方立場的人,名字,傳輸列表頁面,并提問和評論等。移交內容應當詳細說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印章、現金、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會計用品。
如果您從事在線業務,您需要交出注冊帳號和密碼、復制的數據磁盤(磁帶等)。以及實物等相關材料的內容。以及崗位所需聯絡人員、數據填寫日期等。
2.移交點收
(一)根據金融體系創紀錄數量的現金點面對面,不短缺,接受研究人員發現不一致或者圖書館“白色”現象,轉移人員負責處理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內被發現。
(二)有價證券的數量應當與金融體系的會計記錄一致。當有價證券數量與發行價格不一致時,應當按照賬面余額上交。會計憑證、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不得遺漏。在出現短缺的情況下,必須在移交清單中確定和說明原因,這應由出讓方負責。
(三)銀行賬戶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果你未能達到平衡,應該準備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各種資產和債務的子公司賬戶余額,總賬有關賬戶余額一致;為重要的現場盤點,平衡大經常賬戶與單位和個人應當檢查它。
(四)財政印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U形盾牌等物品,必須按照登記簿進行清晰檢查。
3.電子數據應在實際運行狀態下上交;
(一)各級財務主管(財務主管)上崗時,應當向接班人明確介紹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情況,并將遺留問題寫成書面材料。
(二)和外部通信的位置,交給這個人導致接收者必須符合外部聯系人或接收器/外部聯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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