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意見的類型有哪些?
審計報告類型:審計意見類型分為:無保留意見和非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
審計報告日期:不應早于注冊會計師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并在此基礎上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的日期,也不應早于管理層書面聲明的日期。
關鍵審計事項
—、底層邏輯:
1、審計意見——評價報表;
2、持續經營的重大不確定性——提醒風險;
3、關鍵審計事項段——最為重要的事項;
4、強調事項段——避免進套;
5、其他事項段——避免誤會。
二、條件: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不得包含關鍵審計事項。
關鍵審計事項不能包含對財務報表單一要素發表單獨的審計意見。
三、確定關鍵審計事項的程序(三層):1、與治理層溝通事項——2、在審計過程中重點關注過的事項——3、關鍵審計事項(最為重要的事項)。
四、確定重點關注過的事項時應當考慮的“三大領域”和可能考慮的“七大領域”。(第二層)
應當考慮的“三大領域”:
1、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較高的領域或識別出的特別風險。
2、與財務報表中涉及重大管理層判斷的領域相關的重大審計判斷。
3、本期重大交易或事項對審計的影響。
可能考慮的“七大因素”:
1、對預期使用者理解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程度。
2、會計政策的復雜程度或主觀程度。
3、已更正錯報和累積未更正錯報的性質和重要程度。
4、為應對該事項所需付出審計努力的性質和程度。
5、遇到困難的性質和嚴重程度。
6、控制缺陷的嚴重程度。
7、是否涉及數項可分但又相關聯的審計考慮。
五、不得作為關鍵審計事項,但需要在引言中增加說明:
1、導致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事項,不得作為關鍵審計事項列示,但需要在關鍵審計事項的引言中增加說明。
2、持續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不得作為關鍵審計事項列示,但需要在關鍵審計事項的引言中增加說明。
【注】導致保留意見的事項不在關鍵審計事項部分披露,但是需要在關鍵審計事項的引言中增加說明。
六、關鍵審計事項不能代替下列事項:1、管理層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在財務報表中作出的披露,或為使財務報表實現公允反映而作出的披露(如適用)。
2、注冊會計師按照規定,按照審計業務的具體情況發表非無保留意見。
3、當可能導致對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注冊會計師按照規定進行報告。
推薦閱讀:
5635人閱讀
3914人閱讀
2541人閱讀
1976人閱讀
1662人閱讀
1555人閱讀
1413人閱讀
1391人閱讀
1206人閱讀
1146人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