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和地稅合并的好處
一、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納稅人通過一個窗口納稅,不需要兩頭跑,可以更加方便,一次性辦完業務。
二、國地稅合并后,可以解決辦稅“多頭跑”、政策“多口徑”、執法“多頭查”的問題促使。
三、征管口徑一致,減少爭議。
四、在目前“分稅制”的框架下,納稅人需應對兩套征稅體系感覺很麻煩,另外,國稅局、地稅局有時候爭搶稅源,不僅產生利益沖突,也造成納稅人和稅務部門之間的矛盾。合并后,可以大大減少納稅人和稅務部門之間的矛盾。
五、大大減少稅務管理成本。國稅、地稅稅收體系復雜,稅種繁多,兩套機構重復配置相同的資源,包括辦公場所、設備、后勤、以及職員的工資、福利等,這些都是稅務管理成本。
六、國地稅的合并,必須將會大大降低稅收征管成本。
七、避免重復稅務檢查,可以有效規范稅收行政處罰行為,促進行政處罰的公平、公正,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合并后,稅務局可以一次對所有稅種統一檢查,避免了以往對非本單位的稅收風險覺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選擇視而不見;在對于企業所得稅這種公管戶問題上,以往經常有國地稅執法口徑不一互不入賬的情況,合并后再統一地區的稅收執法口徑是一個聲音了。
八、國地稅合并方便了納稅人申報及應對稅務機關檢查,減少了企業的稅收合規成本。
九、國地稅合并后,便于統一開展宣傳。
在宣傳重點、宣傳口徑、宣傳方式等方面可以統一了。
十、國地稅合并將更加有利于我國的財稅改革走向深化。合并后,稅務征收系統對內部門的工作量會因此減少,這樣一來,從事對外業務的人員數量會有所增長,可以有更多力量為納稅人服務。
十一、國地稅合并,有利于稅務人員全面掌握稅收業務。
十二、國稅和地稅合并后,征稅系統可以對人員進行更好的配置,強化最需要加強的部門,提高稅收征收的整體效率。比如說,一方面,可以加大力量建設統一的稅收電子信息系統,有效整合增加技術人員;另一方面,為應對偷稅漏稅等問題,可以整合更多的一線征管人員,提高征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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