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外收入在會計科目中,增加或者減少,應該記的是借方還是貸方呢?本文為您介紹借方、貸方的有關內容。
在會計科目中,顯示資產方的增加或負債方的減少,為借方,反之為貸方。
營業外收入的貸方與借方
(1)對于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類賬戶(如應付款、長/短期借款、主營業務收入、實收資本、本年利潤等),“貸”就是加。
對于資產類、費用類賬戶(如現金、銀行存款、材料、固定資產、應收款、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等),“貸”就是減;
(2)、對于資產類、費用類賬戶(如現金、銀行存款、材料、固定資產、應收款、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等),“借”就是加;
對于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類賬戶(如應付款、長/短期借款、主營業務收入、實收資本、本年利潤等),“借”就是減。
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確認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種收入。營業外收入并不是由企業經營資金耗費所產生的,不需要企業付出代價,實際上是一種純收入,不需要與有關費用進行配比。
所以,營業外收入增加應該記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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