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辦理分公司營業執照?分公司營業執照的申請流程如下:
一、到工商部門審核企業名稱;
二、到事務所領取驗資所需要的表格,到銀行投放資金,驗資;
三、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四、到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機構代碼證辦理;
五、到轄區稅務部門申請稅務登記證;
六、到銀行開設基本賬戶。
分公司辦理營業執照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資料復印件;
3、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個人資料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法律法規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條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管理部門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管理部門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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