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公司法利潤分配順序怎么規定的?《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1、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關于更多公司法利潤分配順序怎么規定的公司利潤分配順序的原則的疑問,下面由 小編為您詳細解答。
一、公司法利潤分配順序怎么規定的?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
1、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3、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4、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二、公司利潤分配順序的原則
目前,企業實現凈利潤的分配,采取向投資人支付股利(或利潤)的形式以考核企業對投資人的經濟責任,采取提取盈余公積金的形式以鼓勵企業的不斷發展,采取提取公益金的形式以鼓勵職工多做貢獻,以提高職工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顯然,企業實現凈利潤的分配是處理社會主義生產關系的特定方面,利潤分配的實質是國家、投資者、企業和企業內部職工之間的利益分配。
因此,企業利潤分配的主體一般有國家、投資者、企業和企業內部職工;利潤分配的對象主要是企業實現的凈利潤;利潤分配的時間即確認利潤分配的時間是利潤分配義務發生的時間和企業作出決定向內向外分配利潤的時間。
利潤分配的順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企業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一般應按照下列內容、順序和金額進行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用于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2)提取法定公益金。根據《公司法》規定,法定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10%提取。提取的公益金用于企業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
(3)向投資人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需要指出,不同所有制形式和經營形式的企業都應遵循上述分配順序。但股份有限公司有其特殊性,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積和法定公益金之后,應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支付優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支付普通股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股東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后,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可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業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本金的25%。
另外,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實現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稅前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應當用稅后利潤彌補。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以及超過用利潤抵補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積金彌補。
需要指出,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一個公司順利的運營,離不開法律的制定的各項規定,那么公司利潤分配是有順序的,這個順序還是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順序,一個好的利潤分配順序多企業能否長期、穩定發展尤其重要,國家也是考慮了這個問題才會立定這個政策的,所以企業應該好好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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