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資企業年檢的流程是什么
(一)企業登錄企業信息查詢網站,進行網上申報,企業登記機關對網上申報企業進行網上受理;
(二)網上已受理企業應按受理要求正式申報年檢書式材料,企業登記機關進行審查;
(三)企業繳納年檢費;
(四)企業登記機關在營業執照副本上加蓋年檢戳記,并發還企業營業執照。
二、企業法人應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年檢報告書》;
(二)企業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營業執照正、副本;
(四)經營范圍中有屬于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提交加蓋企業印章的相關許可證件、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五)企業法人應當提交經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的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企業提交的審計報告可以是針對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審計報告,也可以是針對企業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的審計報告。
(六)企業有非法人分支機構的,提交加蓋企業印章的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已進入清算的企業提交進入清算的相關證明文件及上述(一)、(二)、(三)、(四)、(六)項所列材料。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九條 企業年度報告內容包括:
(一)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二)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
(三)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
(四)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六)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七)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
前款第一項至第六項規定的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第七項規定的信息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
經企業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查詢企業選擇不公示的信息。
三、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其他經營單位應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年檢報告書》;
(二)企業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營業執照正、副本;
(四)經營范圍中有屬于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提交加蓋企業印章的相關許可證件、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五)非法人分支機構的提交隸屬企業上一年度已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隸屬企業印章);其他經營單位提交隸屬機構的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加蓋隸屬機構印章);
(六)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綜上所述,企業年檢其實就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按年度對企業進行檢查,確認企業繼續經營資格的法定制度,任何在我國注冊成立的企業,每年都需要前往工商所進行年審的,外資企業也是一樣需要按照上述步驟進行年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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