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園區注冊公司什么條件可以辦理?
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在工業園區注冊公司和普通注冊地址成立公司法人的條件是一致的,都需要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一)公司法人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序成立。成立公司法人時必須經批準。如何成立法人在我國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依法依規設立的,另一種是部門審批之后準許成立的。
(二)成立的公司必須有必要的財產和資金。法人必須有自己擁有并可以獨立處置的財產,這是對外活動的基礎,承擔民事事務基礎責任。
(三)成立的公司必須有自己的名字、自己的組織機構和一定的經營場所。法人的名字,就像一個人的名字一樣,與其相關聯社會組織和團體的識別標志,名稱必須通過登記,通過登記的名稱為公司專有名稱,公司法人對該名稱享有專用權。組織機構指公司設立的內部組織,如股東大會、監事會議等,由自然人組成;場所就是用于生產辦公、對外事務處理的場所,這里要注意。但是,法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比如辦公室,有時與注冊的位置不一致,這只是公司的住所。
(四)公司法人可以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說,法人可以對自己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擁有權利生產經營承擔責任的能力,而組成法人的人員,除法律明確規定外,是不需要承擔法人的責任的。
二、注冊公司具體流程
(一)公司名稱(超過5個備選公司名稱)
(二)公司注冊地址的房產證及業主身份資料復印件(單位房產為房產證復印件及房屋租賃合同加蓋產權單位公章;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新站區的住宅,需提供房產證原件給 工商局核對)
(三)全體股東身份資料原件(如果注冊資金是客戶提供的,只需要身份資料復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戶口在新站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區注冊,需提供暫住證原件)
(四)全體股東出資比例(股東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五)公司經營范圍(公司主要是經營什么,有些范圍可能涉及辦理資質或許可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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