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業務招待費怎么調整?今天就聊一個大家關心的問題:業務招待費的納稅調整。
在企稅匯算申報中,你可能工資都合理不用調整,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等沒有超過規定比例也不用調整,資產折舊年限符合規定、沒有加速折舊也無需調整,但是有一項卻是必須要調整:業務招待費。
而且,幾乎任何一個企業,或多或少的都會發生業務招待費,這個費用一旦發生又屬于必須要調整的。
一、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業務招待費:
1、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業務招待費是雙限額,而且孰低原則: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可以按發生額的60%扣除,但不能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五。
2、銷售(營業)收入,具體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以及視同銷售收入,但是不含營業外收入(但有特例)。
3、業務招待費包括日常性的招待費用,諸如餐飲費、住宿費、交通費等,也包括贈送客戶的禮品費用、合規的娛樂費用、招待客戶的旅游費用等。
4、在合理、真實的前提下,業務招待費和業務宣傳費之間有一定的籌劃空間,如果合理統籌二者,會有一定的節稅效果(這個不是本文重點,不做重點闡述)。
二、然后我們用幾個案例來講一下,業務招待費的納稅調整問題:
1、2021年,學稅公司年銷售收入1000萬,業務招待費支出費用10萬(都與生產經營相關),賬載金額是10萬。
根據相關規定(業務招待費60%及銷售收入5‰),我們可以計算出學稅公司2021年的兩個扣除限額分別是:10萬×60%=6萬,1000萬×5‰=5萬。
按照孰低原則,學稅公司在2021年度能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總額就是5萬元(即報表上的稅收金額),所以就需要做納稅調整:10-5=5萬,具體如下表:
2、如果2021年學稅公司年銷售收入1000萬,但業務招待費支出費用只有4萬(都與生產經營相關,有合法合規的憑證),賬載金額是4萬。如何調整呢?
同樣,我們算出2021年度業務招待費的兩個限額:4萬×60%=2.4萬,1000萬×5‰=5萬。按孰低原則,稅收金額為2.4萬,因此納稅調整:4-2.4=1.6萬。具體如下:
3、前面講到的業務招待費都是與經營有關,且有合法合規的扣除憑證。但是如果發生未取得合規憑證呢?
比如,2021年學稅公司銷售收入1000萬,業務招待費支出費用是10萬(但其中2萬元沒有合規合法憑證)。賬載金額是:10萬。
我們先據此算出學稅公司2021年度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10*60%=6萬,1000*5‰=5萬。
另外,由于有2萬的無法稅前扣除費用,我們還需要算出扣除2萬后的扣除限額:(10-2)*60%=4.8萬,1000萬*5‰=5萬。
我們分析得出:2021年度學稅公司業務招待費可以扣除的金額是4.8萬。報表中,我們在業務招待費欄次正常調整:
差額的那部分(5萬-4.8萬=0.2萬),我們放到“其他”欄次進行調整:
注意:這個只是眾多調整思路的一種,僅供大家參考,好處是能讓賬載金額和會計核算金額一致。
三、如果把本屬于業務招待費的支付,錯誤地計入了其他項目(會議費、業務宣傳費等),怎么辦?
因為扣除限額不同(會議費可以全部、業務宣傳費可以15%),所以這一塊稅務局向來重點關注,如果操作不當容易導致少繳企稅的風險。
如果在匯算中遇到了這樣的問題,我們需要先調整業務招待費的金額,然后重新算出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進行相應的調整。
最后,我們還是建議大家在日常中就做好相應的賬務處理,核算準確,避免匯算清繳的時候費勁。同時,附一張超級有用的稅前扣除明細表,一共18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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