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金計入什么會計科目?
合同違約金的賬務處理
企業支付違約金應計入企業的營業外支出中。
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一)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
損失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二)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企業發生的罰款支出、捐贈支出,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營業外支出“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營業外支出的稅法規定:
1、各種贊助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2、因違反法律法規而交納的罰款、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
3、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稅前扣除。
4、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允許稅前扣除。
(四)營業外支出屬于損益類賬戶,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貸方登記期末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數,結轉后本賬戶無余額。
(五)會計分錄為:
(1)發生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2)月末結轉本年利潤時: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外支出
收取的合同違約金怎么賬務處理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
違約金的標的物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根據現行增值稅法有關規定,納稅人在未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情況下收取的違約金,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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