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購銷合同主要是指供方(賣方)與需方(買方)之間約定,供方將一件產品交付給需方,需方按規定驗收產品并支付價款。在我國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
印花稅征收憑證的范圍
依據相關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稅憑證: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所列憑證征稅,具體有4大類:
1.經濟合同
經濟合同包括10類合同,分別是借款、購銷、建筑安裝工程承包、技術、加工承攬、建筑工程勘察設計、貨物運輸、財產租賃、倉儲保管、財產保險。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產權轉移時書立的書據。
同時,對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和商品房銷售合同也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營業賬簿包括記載資金的賬簿和其他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等。
因此,這里已經明確了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也是應納稅憑證的范圍。這句話明確表示,不一定要簽合同才能交印花稅。
具有合同效力和約束雙方權利義務的憑證也納入印花稅征收范圍。
推薦閱讀:
5610人閱讀
3911人閱讀
2540人閱讀
1975人閱讀
1662人閱讀
1553人閱讀
1413人閱讀
1387人閱讀
1197人閱讀
1143人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