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繼續教育學分多少分達標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學分,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分。
(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通過指定的網絡培訓機構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完成規定課程、學時并考試合格即為完成 90 學分。
(二)參加其它繼續教育形式的,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1、參加財政部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90學分;
2、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和省財政廳組織的江蘇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素質提升工程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90學分;
3、參加財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其他高端會計人才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90學分;
4、參加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繼續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90學分。
5、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折算為90學分;
6、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的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10學分;
7、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中專以上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個學習科目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
8、獨立承擔財政部門或其認可的會計學術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
9、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
10、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
11、參加財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會計類知識大賽,折算90學分;
12、擔任會計專業高級技術職稱評審執行評委,折算90學分;
13、參加財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高端論壇、研討以及其他會計類活動,可根據活動內容和質量,按照活動規定,每次折算30—90學分。
符合抵免本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或抵免部分學分的會計人員,請登錄“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http://kj.jscz.gov.cn/),選擇“學分折算申請”欄目,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經財政部門審核后,折算90學分的,由系統自行登記;不滿90學分的,在網校完成剩余學分后,由網校將學分進行登記。
推薦閱讀:
5610人閱讀
3911人閱讀
2540人閱讀
1975人閱讀
1662人閱讀
1553人閱讀
1413人閱讀
1387人閱讀
1197人閱讀
1143人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