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建設程序分為哪幾個階段?工程項目建設程序是指工程項目從策劃、評估、決策、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投入生產或交付使用的整個建設過程中,各項工作必須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項目程序基本上是以八個階段。
策劃決策階段
決策階段,又稱為建設前期工作階段,主要包括編報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兩項工作內容。
對于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編報項目建議書是項目建設最初階段的工作。可行性研究是在項目建議書被批準后,對項目在技術上和經濟上是否可行所進行的科學分析和論證。
勘察設計階段
復雜工程分為初勘和詳勘兩個階段。為設計提供實際依據。
設計過程一般劃分為兩個階段,即初步設計階段和施工圖設計階段,對于大型復雜項目,可根據不同行業的特點和需要,在初步設計之后增加技術設計階段。
初步設計是設計的第一步,初步設計經主管部門審批后,建設項目被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方可進行下一步的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一經審查批準,不得擅自進行修改,必須重新報請原審批部門,由原審批部門委托審查機構審查后再批準實施。
建設準備階段
建設準備階段主要內容包括:組建項目法人、征地、拆遷、“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組織材料、設備訂貨;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委托工程監理;準備必要的施工圖紙;組織施工招投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等。按規定作好施工準備,具備開工條件后,建設單位申請開工,進入施工安裝階段。
施工階段
建設工程具備了開工條件并取得施工許可證后方可開工。項目新開工時間,按設計文件中規定的任何一項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開槽時間而定。不需開槽的以正式打樁作為開工時間。鐵路、公路、水庫等以開始進行土石方工程作為正式開工時間。
生產準備階段
對于生產性建設項目,在其竣工投產前,建設單位應適時地組織專門班子或機構,有計劃地做好生產準備工作,包括招收、培訓生產人員;組織有關人員參加設備安裝、調試、工程驗收;落實原材料供應;組建生產管理機構,健全生產規章制度等。生產準備是由建設階段轉入經營的一項重要工作。
竣工驗收階段
工程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成果、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步驟,也是建設項目轉入生產和使用的標志。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項目正式投入使用。
考核評價階段
建設項目后評價是工程項目竣工投產、生產運營一段時間后,在對項目的立項決策、設計施工、竣工投產、生產運營等全過程進行系統評價的一種技術活動,是固定資產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最后一個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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