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商標注冊前要查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項?注冊防御性商標是商標的另一種有效保護手段
在商標的注冊過程中,商標注冊的查詢工作尤為重要,一般商標注冊前的查詢通常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在申請注冊商標前在商標局官網上或者讓商標代理機構查詢,看一下到底有沒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存在。
不查詢就注冊,存在被駁回的風險
眾所周知,商標注冊申請的成功率不是百分之百的,而且目前一枚商標從申請到注冊成功的時間需要差不多一年多的時間,慢則需要更長的時間。在這期間,如果商標持有人沒有進行商標的查詢會存在很多潛在的風險。
很多商家對商標查詢存在重大的誤區,尤其對商標之間潛在的近似與在先使用原則不了解,為了不失去市場的競爭力,在申請商標的同時,急于為自己的品牌或者產品大肆推廣。但是從每年商標侵權糾紛案件量來看,商標之間的近似率相對比較高。所以一旦在此期間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將面臨兩方面的風險。一方面損失商標注冊費,另一方面重新申請注冊商標還需要很長的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準注冊仍然處于未知狀態。這樣商家等于直接放棄了市場的競爭力,人力、財力、物力的損耗甚至會讓一個剛剛起步的初創期公司面臨倒閉的問題,這樣您還不想在商標申請注冊前進行查詢嗎?
申請人在申請注冊商標前進行商標查詢,可以充分了解在先權利情況,根據查詢結果作出判斷后再提交注冊申請書。俗話說:知己知彼才能百戰不殆,盡管商標注冊查詢不能保證申請的通過,但至少可以為商標的申請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查詢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商標存在已經注冊或者已經申請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注冊的情況,查詢可規避風險提高成功注冊的機率。如若發現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在先注冊商標可以對自己的商標進行修改、調整。通過查詢商標注冊情況避免造成對他人注冊商標構成侵權。減少品牌或者產品的推廣費用,將損失降低。了解申請進展,及時進行商標查詢可以了解商標注冊申請進展情況做到商標注冊與商標使用心中有數。
注冊商標時對于商標注冊查詢,一定要找靠譜專業的代理服務公司進行查詢,在如今知識產權混亂的市場上,有很多非規的商標代理黑機構為了賺錢忽悠您注冊商標,往往不做任何有效的查詢。
注冊防御性商標是商標的另一種有效保護手段
隨著互聯網發展,信息的傳播速度快而廣,一不小心,自己的商標就會面臨被搶注或者是被山寨的情況。如果一項產品非常火爆的話,山寨產品鋪天蓋地隨之而來,有客戶說生意不好做,不傍大款品牌,產品壓根賣不動,這是實情,但是對于品牌的創立者來說這就是災難。
如果想打造自己的一個金字招牌,那就不得不去考慮該怎樣防止被別人跟風模仿了。
我們經常看到的阿里巴巴“商標,同時遞交的還有”阿里爸爸“”阿里爺爺“”阿里奶奶“”阿里哥哥“”阿里伯伯“”阿里寶貝“”阿里寶寶“等等。
還有”老干媽”商標,她給自己注冊的還有“老干娘”“老干爸”“老于媽”“老千媽”“老乾媽”“老姨媽”“老干爹”等等。
看到到這兒,有人會好奇了,企業自身知名度很高為啥還要去注冊這么多山寨的商標呢?
之所以要進行防御商標的注冊,一個重要的原因還是因為一些不講信義的制造商或銷售商將他人商標經過不正當“克隆”,使用在那些與商標所有人的商品全然無關或關系甚微的商品上,利用商標的知名度為自己的商品打開銷路,并因而損害商標和消費者的利益。
防御商標是指商標權利人在其主要經營的商品和服務范圍之外的其他類別里注冊的若干相同或近似商標。此時,注冊在企業主要經營的商品和服務類別內的商標被稱為“主商標”,注冊在其他商品和服務類別之外的商標被稱為“防御商標”。
注冊防御商標并非是真要使用這些商標,而是限制他人在其他相關類別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或注冊與自己的商標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標,在保護商標的同時又能為企業未來的發展預留“商標空間”。企業通過注冊防御商標,可以降低品牌被山寨的風險,降低商標維權成本,防止其他企業惡意競爭等。
下面兩種情形下,防御商標也會被商標局撤銷或注銷:
1、三年內無正當理由未使用商標《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 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商標申請人注冊防御商標后3年內并未使用它,其他單位或個人就能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2、商標到期后忘記續展《商標法》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防御商標也是商標,其有效期是十年。我們在注冊防御商標后一定要管理好這些商標,時刻關注商標的實時狀態,在有效期滿前進行續展。
(1)企業應盡量使用防御商標,別讓它們成為“死”商標。比如可以嘗試許可他人使用防御商標;
(2)對于和主商標關聯度較高的防御商標,建議企業在這些商標被提“撤三”后再重新申請注冊;
(3)一旦防御商標被他人提了“撤三”,企業應盡量向商標局提供被撤商標的使用證據,比如:發票、合同、廣告宣傳物等;
(4)防御商標的信息發生變化時,要盡快為其做好商標變更。雖然說防御商標注冊了都沒有使用,但是這樣能有效的避免商標被惡意注冊,避免對消費者造成混淆而影響企業的利益和商譽,從而起到保護的作用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