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個人或單位經過長期的努力和付出,最終得出了一項走在行業前端的技術或產品時,保護產權的方法便是申請專利。因此,今天,知春路網小編就將關于“專利申請費用減免流程”這一問題進行具體的介紹,希望對您有一定的幫助。
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需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符合前款規定。
(一)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專利費減備案系統中辦理備案,經審批合格的,在一個自然年內申請專利或繳納專利費用,可依照《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的規定請求減繳相關費用,無需逐件提交證明材料。
(二)自2016年9月1日(含)起,專利申請請求書和與中間文件配套使用的《費用減緩請求書》將進行適應性調整;申請人在提出專利申請時請求專利費減的,只需在專利申請請求書中勾選"請求費減且已完成費減資格備案",并填寫專利費減備案證件號;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申請日后請求費減的,則需提交《費用減繳請求書(申請日后提交適用)》,并填寫專利費減備案證件號。
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單個個人或者單個單位的,減繳前述收費的85%。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減繳前述收費的70%。
可以申請減繳專利收費的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條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調整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萬元)的個人;由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的企業,調整為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的企業 。《關于調整專利收費減繳條件和商標注冊收費標準的公告》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減稅降費決策部署,切實減輕社會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按照《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財稅〔2019〕45號、發改價格〔2019〕914號)要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于2019年7月1日起調整專利收費減繳條件和商標注冊收費標準,現公告如下:一、將《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的通知》(財稅〔2016〕78號)第三條規定可以申請減繳專利收費的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條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調整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萬元)的個人;由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的企業,調整為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的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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