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專利的時候是需要向專利局提交相關的申請材料的,專利局也會依法進行審查并發布公告,如果對于申請的專利有異議的是可以依法提交異議的,那么,如何對專利提交異議?下面就跟著知春路網小編一起來詳細的了解一下吧。
《專利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專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依照本法規定向專利局對該申請提出異議。專利局應當將異議的副本送交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在收到異議副本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書面答復;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提出書面答復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專利異議書由異議人自然狀況、專利代理機構、異議請求、異議理由、附件說明、異議繳送說明、異議人簽章、專利局處理意見等八項內容構成。
1、異議人自然狀況。應包括異議人的姓名或名稱、國籍、法定地址、代表人姓名及其他有關事項。
2、專利代理機構。應包括專利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代理人姓名、代理登記號碼。
3、異議請求。它要求說明異議對象專利申請號、申請日期、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姓名,并應說明專利公告的日期。
4、異議理由。應用最簡潔的文字,提出確鑿依據,以說明異議理由。
5、附件說明。應逐一開列附件名單。
6、異議費的繳送說明,包括繳送數量和方式。
7、異議人簽章。也可由異議代理人簽章。
8、專利局處理意見。留給專利局簽署處理決定用。
1、專利局收到異議書及有關證據后,將異議書副本寄達被異議人專利申請人,被異議人應在收到異議書之日起十五天內作出書面答辯。被異議人在限期內未作出答辯的視為棄權,不影響異議程序進行。
2、專利局對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所提出的事實與理由,經過調查核實研究后,作出異議裁定。異議裁定有兩種結果。
3、異議理由不能成立,后經初步審定的專利予以注冊;
4、異議理由充分,異議成立,原初步審定的專利不予注冊。
但是如果異議當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議裁定不服,可在收到異議裁通知書日起十五天內,向專利評審委員會申請專利異復審,專利申請注冊轉入申請專利異議定審階段。
以上是知春路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如何對專利提交異議的內容,對專利提交異議時需要在專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進行提出,申請人應當在收到異議副本后需要進行書面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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