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的重要性現在已經被抬高到戰略發展的地位了,創新是發展的第一動力,專利又是創新中的重要一環。發明創造是很不容易的,想要在前人的基礎上更進一步,或者創造出一個前人沒有做過的東西,都是非常困難的,誰也不希望自己的成果被他人剽竊。那么如何界定專利侵權行為?以下由知春路網小編為您一一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判斷侵權與否的依據就是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即發明創造專利權的法律效力范圍。就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而言,其效力范圍就是專利權所保護的技術特征,主要以權力要求書的內容為準,同時可以參照附圖及說明書的內容;就外觀設計專利權而言,其效力范圍就是專利權所保護的新設計,主要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1、相同侵權的判定
被指控侵權的產品或方法包含了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則可判為相同侵權。
2、等同侵權的判定
當被控侵權的產品或方法中的某一個或幾個技術特征,與專利保護范圍內的相應技術特征有所不同時,需要進行是否等同侵權的判定,即判斷被控侵權的產品或方法與專利技術中的有關技術特征之間是否等價或等同。其主要侵權形式有以下幾種:
(1)等價替換。即以基本相同的方式或手段(等價手段)替換屬于專利保護的部分必要技術特征,完成相同的功能,產生實質上相同的效果,構成侵權。
(2)省略權利要求中的個別技術特征。被指控侵權的產品或方法中缺少權利要求書中記載的某個技術特征時,就要進一步分析該被省略的技術特征,在權利要求中是否為必要技術特征。如果省略的是必要技術特征,則不構成侵權;省略的是非必要技術特征,則構成侵權。
(3)增加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征。第三者為了逃避侵權責任,在原專利技術的基礎上增加一個或幾個無足輕重的技術特征。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只要被控侵權的產品或方法中包含了全部原專利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征,就構成了侵權。
3、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
根據專利法規定,外觀設計專利保護范圍是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造型、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判定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應以其保護范圍為準。
4、由于實用新型專利權是未經實質審查就授權的,因此在判定實用新型專利侵權時,必須注意下面兩個問題:
(1)同一發明創造被重復授權
由于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不進行實質審查,因此有可能發生多個專利權人擁有一項申請內容相同的專利權的情況,即所謂重復授權。我國專利法規定:"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因此,當多個擁有相同內容專利權人之間發生侵權糾紛時,應當首先根據專利法的"先申請原則",通過無效宣告程序,由專利復審委員會解決重復授權問題,然后再恢復侵權訴訟。
(2)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過寬
由于實用新型的授權沒有經過實質審查,有可能被授權的權利要求書要求的保護范圍過寬。在這種情況下,被控侵權方應當通過無效宣告程序,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重新劃定專利的保護范圍。
權利人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選擇一種最為有利可行的取證方法,尤為重要。其主要方式如下:
1、自行取證和委托律師調查取證
由于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較強,由權利人自行取證,對取證的方向和范圍把握的十分準確會有一定的難度。律師是專門從事法律工作的,以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律師不僅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而且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熟練的訴訟技巧,能在不同的訴訟階段為當事人作出適當的選擇。一般說來,律師調查取證要比當事人調查取證方便得多,收集證據的范圍也更加廣泛、精確。在司法實踐中法官往往也會對律師另眼相待、提供更多的方便。
2、申請公證機關進行證據保全
公證機關的法定業務之一便是“保全證據”。公證證據具有推定為真的效果。《民事訴訟法》第5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經過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應當確認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公證機關對證據進行保全,其效果與法院依職權所進行的保全,是相等的。在訴前,當事人能夠充分運用公證機關收集、保全證據,是一個做好訴前準備的有效措施。
3、申請法院進行訴前證據保全
2002年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5條:“法律、司法解釋規定訴前證據保全的,依照其規定辦理”。這就為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向法院申請訴前證據保全確定了一個合法依據。最高法院2002年1月實施的司法解釋《關于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了在商標權侵權案件中,可以申請訴前證據保全。最高法院2001年7月1日實施的《關于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 16條也規定了訴前證據保全。最高法院2002年10月15日實施的《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其中有一項就是:“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可見,申請訴前證據保全在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是大量存在的。保全措施后,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應在法定時間段里提起訴訟。如果沒有向法院提起訴訟,則此種保全措施應當予以解除,或者將有關證據予以銷毀或發還,同時申請人還要就此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申請人民法院調取證據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取得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基于此當事人往往在提起專利侵權,商標侵權和著作權侵權訴訟的同時,提出一份調取證據申請,調取的證據通常又分為三類:
(1)保全被控侵權產品
(2)調查被控侵權單位的財務賬冊,以便確定賠償額
(3)調取被控侵權人存在侵權的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最高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有兩種運作方式:一是主動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在涉及可能有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以及有關程序事項時,法院應當主動依職權調查和收集證據,而無需當事人提出取證申請。二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取證。在法院主動依職權調取證據的范圍被縮小了以后,當事人提出證據調查的申請變得日益重要。如果缺乏當事人及時提出的證據調查申請,法院一般不主動調查證據。在當事人提出證據調查申請后,法院是否啟動調查取證的機制還取決于法院的審查判斷,只有在當事人提出的該項申請符合法院取證范圍之時,法院才有義務調查取證,否則法院應當駁回該項申請。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應當注意兩點:一是申請調查的證據范圍,必須符合法定情形;二是此項申請必須注意舉證時限。
法院通常采取的措施是對易拍照的被控侵權產品采用拍照的方式,或采用記錄下被控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征的方式,對易于調取的書籍、商標實物等采用扣押、提取等手法,而對于被控侵權人的財務賬冊往往因侵權人的阻撓或隱藏而極難得到。
5、申請行政機關調查取證
我國的《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第五章對調查取證有專章規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在查處案件的過程中,可以根據需要依職權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可以查閱、復制與案件有關的合同、帳冊等有關文件;詢問當事人和證人;采用測量、拍照、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勘驗。涉嫌侵犯制造方法專利權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被調查人進行現場演示。涉及產品專利的,可以從涉嫌侵權的產品中抽取樣品。
不管采取那種方法收集證據,都要以客觀性為前提,只有客觀真實的證據才有證明力。千萬不能篡改、偽造證據,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1、行政責任
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2、民事責任
停止侵權。
賠償損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消除影響。在侵權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給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行為人就應當采用適當的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達到消除對專利產品造成的不良影響。
3、刑事責任
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專利侵權的判定標準參考依據是比較多,主要是從技術特征上分析是否構成侵權。只有判定構成了專利侵權,才能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向專利局投訴專利侵權行為的時候,也應該提供相關的侵權證據。
全面覆蓋、等同、多余制定以及禁止反悔是專利侵權的認定原則,在具體的專利權糾紛發生之后,可以選擇其中任意一個原則確定是否已經構成了侵權。若只是沒有構成侵權的一般專利糾紛,通常非專利權人需要支付的賠償金就會少一些。
以上就是知春路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如何界定專利侵權行為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就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而言,其效力范圍就是專利權所保護的技術特征,主要以權力要求書的內容為準,同時可以參照附圖及說明書的內容;就外觀設計專利權而言,其效力范圍就是專利權所保護的新設計,主要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