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的保護在我國越來越重視,我國知識產權的得到了快速發展,很多作者都會給自己成果申請著作權,若不申請著作權很可能會被盜竊、侵權等,那么,侵犯著作權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來由知春路網小編為您介紹侵犯著作權的情形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著作權侵權的行為,既沒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屬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這是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種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這種侵權行為既可能是對他人著作權人身權造成了損害,也可能是對他人著作權的財產權造成了損害,還可能同時損害他人著作權、人身權和財產權。如非法復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權、財產權,而假冒他人作品,則往往同時侵害了他人著作權、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廣播電視節目。著作權侵權行為,既沒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屬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這是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種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
(二)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有關規定,如果行為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為即具有違法性。至于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權的作品,或者是已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時不存在侵權問題。
根據《著作權法》第54條規定,著作權糾紛可以調解,也可以根據當事人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書面協議,也沒有在著作權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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