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關于開展第六屆北京市發明專利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發布。通知提出,北京市發明專利獎的評選對象為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發明專利。申報主體應是在本市注冊或具有本市戶籍、工作居住證的專利權人,或者對本市公共利益和社會民生有突出貢獻的其他專利權人。
通知提出,北京市發明專利獎設特、一、二、三等獎。其中,特等獎1項,一等獎5項,二等獎10項,三等獎20項。
通知要求,申報本屆北京市發明專利獎應符合以下條件:2019年12月31日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發明專利(含已解密國防專利,不含保密專利);專利權有效、權屬明確,無法律糾紛;專利技術水平高,已實施并取得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符合《北京市發明專利獎勵辦法》及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通知提出,北京市發明專利獎重點獎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發明專利:屬于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重點行業或重點領域,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引領高精尖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對解決產業結構調整、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節能降耗減排,以及城市運行、管理和安全等本市面臨的現實重大問題起到重要作用的;對形成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發揮主要作用的。
通知提出,下列發明專利不得申報北京市發明專利獎:已經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獎、中國專利獎或市發明專利獎的;專利權屬存在爭議的;申報往屆市發明專利獎未獲獎且在實施中無新的實質性進展的;專利權人有違法違規行為或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通知明確,本屆北京市發明專利獎的申報時間為4月17日起至6月30日。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部門組成北京市發明專利獎評選工作辦公室。評選辦公室設在市知識產權局,負責市發明專利獎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