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程序 對于普通人來說,有些復雜,一想到要轉讓商標便無從下手,所以小編特意整理相關資料方便大家查看。如果不熟悉商標法的朋友,委托代理機構辦理就可以為自己省卻許多復雜手續了。
商標轉讓途徑有兩種,自己辦理或委托代理機構辦理。自己辦理就是準備好商標轉讓的申請文件遞交到國家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然后繳納規費,履行余下手續即可,優點是省代理費、順便漲知識。委托代理機構辦理可選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優點是省時間、省事兒。
第1步:商標轉讓雙方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協議》。
第2步:商標持有人辦理商標公證,獲取《商標申明公證書》。
第3步:將準備好的材料和公證書提交到商標局,繳納轉讓規費。
第4步:商標局下發受理書,并開始進行審查。
第5步:商標局刊登公告并下發《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商標轉讓完成后,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通過代理的申請:商標局審查核準后發布公告并由代理人向轉讓商標受讓人發送證明,代理人將證明與《商標注冊證》一并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在行駛商標權時,需持有兩證。直接辦理注冊轉讓的申請:商標局審查核準后發布公告。轉讓注冊受讓人應在接到《轉讓注冊通知書》后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證
遞交商標轉讓申請時,需一并附上的申請文件:
(1)《轉讓商標/注冊商標申請書》(需雙方簽字或蓋章)
(2)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的商標轉讓協議或合同
(3)轉讓方和受讓方的身份證明文件(是法人的應提供執照)
(4)該注冊商標證書
(5)公證處的商標申明公證書(視商標局要求)
(6)請代理公司操作的需提供經辦人的身份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申請人自己辦理注冊商標轉讓的,在去到商標局領取《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時》應攜帶以下材料:受讓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應加蓋當地工商部門的章戳;《轉讓注冊通知書》;受讓人名義變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十五日內發出受理通知書,全部辦理完成需要6-8個月,期間需繳納轉讓規費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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