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標法的內容,美國商標法是指美國第一部商標法是1870年的《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商標條例》。那么美國商標法的內容是怎樣的?知春路知識產權商標查詢網為大家詳細介紹,商標免費查詢選知春路,值得信賴。有任何商標注冊的疑問,歡迎加微信一起交流!
美國商標法的內容是怎樣的?
(1)商標應具備的條件為具有識別性,不違反禁例。
(2)商標注冊的手續。審查合格者,由專利局在商標公告上公告,如有異議應在30日內提出,有正當理由者可以請求延長期限。申請人對審査或異議的決定不服者,可向專利局提出,對專利局的裁定不服時,可向法院起訴。
(3)對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早期的美國商標法采用使用在先原則,后來,隨著況的變化,改為原則上采用先注冊原則,但先使用人在一定期限內提出指控,可請求撤銷,只有在期限已過時,先注冊人才能取得商標的所有權。
(4)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20年,可續展,每次續展亦為20年。此外,該法還對商標申請人、侵權行為等問題進行了規定。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