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記者從福建省高院獲悉,備受關注的網紅品牌“鹿角巷”著作權之爭于6月20日上午在廈門市思明區法院開庭審理。據福建高院介紹,這場庭審活動首次通過5G技術進行網絡直播,這也是全國法院系統首次通過5G進行庭審直播的活動。庭審中,原告邱茂庭(廣州)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邱茂庭公司)與被告麋鹿港飲品店針對著作權人的認定展開辯論,主審法官最終宣布本案擇期宣判。如果對于商標問題有任何疑問,歡迎前來咨詢,我們可以為您提供專業的指導性意見。歡迎關注知春路知識產權商標注冊申請網
福建高院介紹,廈門是全國首批5G商用城市之一,思明區法院已實現審判法庭5G信號全覆蓋。因為5G技術的支持,即使在手機端也能360度觀看庭審。據廈門移動網絡部孫立杰博士介紹,本次直播的法庭設置有VR攝像頭,可以360度拍攝現場畫面,同時通過5G網絡上傳終端后,網友可通過手機觀看全景視頻。
在庭審現場,多臺高清攝像機都植入5G信號接收器,還可直接用5G手機采集素材。當庭審開始后,高清攝影頭將庭審畫面通過5G通信網絡,實時回傳至網絡終端。記者們可以通過手機視頻直播畫面看到,只要可用手指隨意移動視頻畫面,就能選擇自己喜歡的庭審視角。本次直播的法庭還設置了VR攝像頭。
福建省高院介紹,該案是一起涉“網紅品牌”是否被山寨的著作權糾紛案。庭審過程中,原告邱茂庭公司訴稱,該公司經“鹿角巷”系列作品的創作人邱茂庭授權,可以在茶類與奶類飲品產品上排他性地使用“鹿角巷”系列作品,并可以對任何侵犯上述作品著作權的行為采取維權行動。因前述作品設計獨特新穎深受消費者喜愛,印有該作品的產品投放市場后取得了極好的市場業績,成為奶茶飲品行業中的知名品牌。被告麋鹿港飲品店未經原告及邱茂庭許可,擅自在店鋪裝潢及產品包裝上使用“鹿角巷”系列作品,侵權產品大量流入市場,侵犯了原告享有的“鹿角巷”系列作品著作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
被告麋鹿港飲品店方面辯稱,邱茂庭不是“鹿角巷”圖案的著作權人,案外人尹燕在先創作并在先使用了“鹿角巷”圖案,尹燕創作并使用的時間均明顯早于邱茂庭,《作品登記證書》不能作為認定著作權的依據,原告無權提起訴訟;另外,原告作品中的雄鹿形象、中文字體、英文單詞均不存在藝術加工和創作,不具獨創性,不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最后,原告和邱茂庭都不是市場上奶茶店的經營主體,與被告不存在競爭關系,“鹿角巷”品牌也不具有知名度,被告經營未對原告造成影響,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告經營時間短,規模小,原告要求的賠償金額沒有事實依據。
庭審中,原告邱茂庭公司與被告麋鹿港飲品店針對著作權人認定展開激烈辯論。由于用于證明“鹿角巷”著作權最早使用時間的證據尚需庭后進一步核實,審判人員宣布另行擇期進行宣判。
據了解,邱茂庭公司已在廈門起訴數十家企業侵權,本案是該系列案中的一件。(來源:新京報 記者:吳榮奎 倪兆中 實習生:陳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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