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掌柜遇到很多客戶拿著網上下載的英文商標設計圖片來問是否可以用來注冊商標?答案是不可以呦!如果對于商標問題有任何疑問,歡迎前來咨詢,我們可以為您提供專業的指導性意見。歡迎關注知春路知識產權商標注冊流程及費用網。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有的時候我們在看到比較合自己眼緣的東西,想要直接拿來做商標用。但是否可以直接用作商標要看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不然即使提起注冊申請也是有緣無分,原權利人一旦維權是可以阻礙你商標的獲得的。實在難以割舍,可以取得授權或其他合法渠道解決。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這點確立主要有兩點:
一是避免權利沖突,保護在先權利人的合法權利。在先權利一旦產生或者確定,即應當收到法律的尊重和保護。他人基于《商標法》在后獲得商標權不應對在先權利造成侵犯或損害。
二是避免混淆,保護相關公眾的利益。商標的基本功能在于區分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如果在后申請注冊的商標與他人享有在先權利的商號、作品、姓名、外觀、設計等相同或近似,就可能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產生混淆或誤認為兩者之間存在特定關系,從而損害相關公眾的利益。
本條款對于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予以保護,以制止惡意搶注行為,體現了誠實信用原則,是對商標注冊制度的有效補充。
對于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有三點需要注意:
1、損害,損害和侵權常常混用,但損害通常被作為侵權的構成要件,既包括可能發生損害后果,也包括已經造成實際損害;侵權則一般指已實際侵犯了他人權利
2、現有:現有是對在先權利的狀態要求,即要求在先權利已經形成并合法有效。時間節點是以申請注冊日來確定的。
3、在先權利,包括在先商標權,商標權以外的其他在先權利。這里主要指除商標權之外的其他在先權利。
可見申請人想要成功注冊一枚商標,不能損害他人的合法的在先權利;究竟哪些在先權利需要申請人注意,不可與之沖突呢?
1、商號權
商號又稱企業字號,商號又稱字號,是企業名稱中起到區別作用的重要組成部分。
將他人在先登記、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號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文字申請注冊為商標,容易導致中國相關公眾混淆,致使在先商號權人的利益可能收到損害的,應當認定對他人在先商號權的損害,系爭商標應當不予注冊或者予以宣告無效。
同行商號注冊直接拿來注冊商標是不被允許的哦!
2、著作權
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將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申請注冊商標,應認定為對他人在先著作權的損害,系爭商標應當不予注冊或者予以宣告無效。
比如:憤怒的小鳥,注冊為商標,原權利人是可以通過在先著作權主張權利,無效掉非原權利人注冊商標的。
3、外觀設計專利權
未經授權,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將他人享有專利權的外觀設計申請注冊商標的,應當認定為對他人在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損害,系爭商標應當不予核準注冊或者予以宣告無效。
外觀設計專利中的文字僅保護其特殊表現形式,含義并不在專利權保護范圍內。
4、姓名權
姓名權屬于人格權,是一項法定權利。實踐中,常見侵權行為為:在后申請注冊的商標損害在先姓名權的常見情形是未經姓名權人的許可,將他人的姓名,特別是知名人物的姓名申請注冊為商標。
未經許可,將他人的姓名申請注冊商標,給他人姓名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損害的,系爭商標應當不予核準注冊或者予以宣告無效。
“他人”指的是在世自然人,姓名包括本命、筆名、藝名、別名等。如:方大同和方大同胡辣湯、金龜子和鄧紫棋,還有去年世界杯之后涌現的各球員名字相同的商標。
5、肖像權
肖像權是指自然人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現、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權利。肖像權屬于人格權范疇,是一項法定權利。
實踐中,在后申請注冊的商標損害在先肖像權的形式主要表現為未經肖像權人的許可,將他人肖像或者肖像畫以圖片的方式再現并申請注冊為商標。
未經許可,將他人的肖像申請注冊商標,給他人肖像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損害的,系爭商標應當不予核準注冊或者予以宣告無效。
“他人”指在世自然人,肖像包括肖像照片、肖像畫等。比如:將趙本山肖像畫注冊為商標,其本人就可以主張權利,無效未經其本人許可的注冊其肖像商標。
以姓名和肖像注冊商標的經常會碰到需要補正:補正內容一般是本人要聲明,他人要授權。這個可以在商標申報時直接提交相關聲明或者證明文件。(這個步驟主要就是審查是否侵犯他人在先姓名或肖像權)
6、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
以此主張在先權利的要考慮該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的知名度和獨創性。名稱常見是老字號,但沒有注冊商標,被搶注,可以以此主張。包裝、裝潢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更常見于反不正當競爭法。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明確規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這種在實踐中屢見不鮮。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