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為自身注冊的商標“京天紅”未經許可被擅用在店面裝飾、門頭及產品銷售中,注冊商標專用權人劉先生以侵害商標權糾紛將北京鳳起龍游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害其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如果對于商標問題有任何疑問,歡迎前來咨詢,我們可以為您提供專業的指導性意見。歡迎關注知春路知識產權商標數據庫
原告劉先生訴稱,其擁有“京天紅”商標的專用權,核定使用在炸糕、蛋糕、月餅、冰淇淋、面包、元宵、糖果、甜食、糕點等商品上。后經其調查發現,北京鳳起龍游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區萬泉河路的鳳起龍游老面包子店內開設門店,在店面裝飾、門頭等部位突出使用“京天紅”商標并用于銷售炸糕等食品。
原告劉先生認為,被告鳳起龍游包子鋪未經其許可擅自使用其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標,該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并給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故訴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來源:海淀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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