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志是一種具有象征性的大眾傳播符號,它以精練的形象向人們表達一定的涵義,它以單純、顯著、易識別的物象、圖形或文字符號,具有表達意義、情感的作用。標志作為視覺圖形,有強烈的視覺傳達功能,容易被人們理解、溝通、使用。想了解更多商標注冊知識,或是其他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歡迎關注知春路知識產權注冊商標查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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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志所傳達的信息能否被公眾所接受、所認同,取決于標志是否能被受眾識辨和理解,這就是標志的識別性。所以識別性是標志的重要功能之一。標志設計的表現方式無外乎具象與抽象。作為一種表現方式,抽象和具象在標志設計中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

具象表現技巧
具象的表達世界是人類客觀地反映世界的原始需要。具象表現是忠實于客觀物象的自然形態,對客觀物象采用經過高度概括與提煉的具象圖形進行設計的一種表現形式。它具有鮮明的形象特征,是對現實對象的濃縮與精練、概括與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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